城市高质量运行奖补资金-省级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编制部分2025年度绩效自评信息公开
一、转移支付基本情况
吉林省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省级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编制部分资金共500万元,专项用于《吉林省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五五”规划》《吉林省住房发展“十五五”规划》《吉林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五五”规划》《吉林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总体目标:完成省级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目标实现情况:省级城市更新等5个规划已完成初稿编制,并经过厅内相关处室3轮意见征求与修改。针对省级城市更新规划,进一步征求了相关厅局及地方政府的建议,目前已根据反馈意见完成修改。
三、绩效自评结论
预算执行率80%,有偏离。主要原因为:国家层面上述5项规划尚未正式发布,省级规划需与其衔接和对应,保障政策的延续性和合规性,因此暂无法履行定稿程序。
附件:1.城市高质量运行奖补资金-省级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编制部分2025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城市高质量运行奖补资金-省级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编制部分绩效自评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13日
初审:苗宝雯
复审:杨滨
终审:王胤皓
城市高质量运行奖补资金-省级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编制部分2025年度绩效自评报告.pdf城市高质量发展运行奖补资金-省级城市更新的等专项规划编制部分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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