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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4 来源:河北省住建厅-政策文件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河北省城市人居环境奖评选办法》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城市市容、建筑垃圾、垃圾分类、垃圾处理(侧重填埋场管理、餐厨垃圾处理)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政策研究、技术咨询、现场核查、应急处置、安全管理、信息化监管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决定建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专业要求

  面向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公开征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包含但不限于:

  1.城市市容(人居环境建设)管理类:公共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地理科学、建筑学、土木工程等专业,熟悉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市容环境整治,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运行安全等工作。

  2.建筑垃圾管理类:环境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土木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规划、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熟悉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管理,施工现场和土方管理,生态环境修复,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信息化监管等工作。

  3.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类(垃圾处理侧重填埋场管理、餐厨垃圾处理):环境科学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公共管理、社会学、社会工作、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熟悉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餐厨垃圾处理、防火防爆及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社会动员、宣传教育,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二)申报人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信用记录

  2.熟悉城市市容(人居环境建设)、建筑垃圾、垃圾分类、垃圾填埋场管理、餐厨垃圾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

  3.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不少于5年;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从事城市市容(人居环境建设)、建筑垃圾、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工作5年以上、熟悉基层情况、具备较强问题识别能力的业务骨干和在本领域从业10年以上专业水平受到普遍认可的专业人员,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低于30岁、不高于65周岁,能够适应并参与现场调查、技术咨询、项目审查等工作;特别知名或紧缺专业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能够积极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相关工作,特别是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信访举报问题现场调研、专项整治调研指导、项目验收等工作中,能按要求及时到位,客观公正开展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城市市容(人居环境建设)、建筑垃圾、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相关政策、技术标准、专项规划、工作方案的咨询论证和评审评估。

  (二)参与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交办问题点位的现场调研、整改验收,提出专业意见。

  (三)参与相关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现场调研、效果评估。

  (四)参与建筑垃圾、可回收物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资源循环再生等新技术、新工艺的评估推广。

  (五)参与省人居环境奖资料评审、现场调研等工作。

  (六)为全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或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七)承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1,注明申报类型),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二)初审推荐。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管(住建)部门、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根据职责负责组织本地区专家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每类工作择优推荐专家不超过20名,填写《XX市推荐专家库成员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省直有关部门、省级行业协会、省属高校组织系统(行业)范围内的专家推荐工作,可包含省外知名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每个部门每类工作推荐专家不超过10名,相关行业协会每类工作推荐专家不超过15名,填写《XX部门(行业)推荐专家库成员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三)省级审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市、各部门、各行业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核、遴选,确定入库专家名单。专家库建立后,省市县三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共用库内专家。

  四、有关要求

  (一)省有关部门和各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条件筛选推荐,确保人选质量。

  (二)请各市各部门于2026年3月28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扫描件)报送至省厅。

  联系人及电话:

  (城市市容)崔鸿飞  0311-87900072

  邮箱:cuihongfei@hebmail.gov.cn

  (建筑垃圾)王  旭  0311-87805366

  邮箱:ylzxwangxu@hebmail.gov.cn

  (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刘原野  0311-87903097

  邮箱:liuyuanye@hebmail.gov.cn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501号省住建厅城管处


附件:1.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XX市推荐专家库成员汇总表

3.XX部门(行业)推荐专家库成员汇总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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