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建科〔2009〕29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第一批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6年3月31日之前。
二、受理范围
2022至2024年度批准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明年起2022年及以前年度立项的项目将不再验收。
三、验收材料
(一)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分两种表格:“软科学研究和科研开发”(见附件1)、“科技示范工程”(见附件2)。各项目单位依据立项时确定的项目类型,对应选择相应表格填报。
(二)材料附件。
软科学和科研开发项目:
1.总结报告中涉及的专利、标准、工法、论文、获奖成果等项目研究期间获得的成果;
2.项目的研究报告;
3.项目申报书(任务书)复印件;
4.科技查新报告;
5.项目相关其他参考材料。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
1.总结报告中涉及的专利、标准、工法、论文、获奖成果等项目研究期间获得的成果;
2.项目的研究报告;
3.项目申报书(任务书)复印件;
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创新技术成果,请提供查新材料;
5.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及推广计划;
6.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7.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证明》;
8.证明文件(工程建设过程中应用的新技术、取得的新成果等);
9.项目相关其他参考材料。
四、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将总结报告、材料附件(须有目录)装订于一册,封面为总结报告的封面页,规格为210mm×297mm(A4纸),正反面打印,于页面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省厅科技与标准处。
(二)电子版材料。将总结报告(含材料附件)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enankjc@163.com。
五、验收流程
(一)省厅对受理的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二)省厅成立验收评审专家组,专家组依据评审要求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并审阅验收材料,形成科技项目结项验收意见。
(三)省厅对验收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并向通过公示且无异议的项目颁发结项验收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艳娜 电话:0371-66069855/66069860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89号河南建设大厦2028房间
附件:1.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总结报告(软科学和科研开发).doc
2.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总结报告(科技示范工程).docx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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