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2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844号)已公开,并于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为更好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我省启动了《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现根据工作安排,将《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gjjjgc@126.com
二、信函: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处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和信封上注明“《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
附件:1.
《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
《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23日
建筑业查询服务
行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