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整改任务省住建厅负责的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现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违规倾倒问题多发。晋中市使张村堆存建筑垃圾6.8万立方米,违规占地40.6亩,其中耕地2.3亩。大同市大干渠新荣区段堆存建筑垃圾约10万立方米,违规占地113.5亩,其中林地43.6亩、耕地7.2亩。
二、整改措施
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指导各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行为,有效遏制违规倾倒问题多发势头。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25年,印发《山西省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整治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问题的通知》,组织各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217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043起;清理存量建筑垃圾391.31万吨,消除历史积存点位6138处,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2026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的指导意见》《住建领域城乡垃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全面排查整治建筑垃圾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全流程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推动建筑垃圾治理取得实效。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6日,共10天)向省住建厅城建处反馈。
联系电话(省住建厅城建处):0351-3580024
电子邮箱(省住建厅城建处):chengjianchu2022@163.com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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