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科〔2026〕3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科技成果评价导向作用,完善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更好指导各机构科学、有序、规范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导则(试行)》,结合我省实际,省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技术导则》根据研究对象、发挥作用和使用用途,分类划分为软科学、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科技示范工程4类科技成果,明确评价机构、评价专家、评价程序、评价管理等要求,并针对性地设置涵盖评价内容、指标和标准的科技成果评价指标表,科学体现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推广应用价值和效益等。
附件:《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技术导则》.docx
2026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筑业查询服务
行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