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5年度城市高质量运行奖补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生活垃圾分类部分)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省级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5年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吉财建指〔2025〕651号),共下达省级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20500万元。其中,生活垃圾分类部分500万元,并同步下达了绩效目标。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省内资金安排情况。
为加快推进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通知》(吉垃圾分类办〔2025〕3号),重点支持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补齐末端处理设施短板的厨余垃圾处理厂、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金额共计500万元。
2.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根据《吉林省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2025年度吉林省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生活垃圾分类部分)已通过《关于下达2025年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吉财建指〔2025〕651号)下达,共计分解下达500万元,具体分解情况详见表1。
表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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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城市 |
额度 |
|
1 |
朝阳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
长春市 |
140 |
|
2 |
吉林市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建设项目 |
吉林市 |
206 |
|
3 |
四平市生活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
四平市 |
144 |
|
4 |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 |
10 |
|
|
合计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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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资金支持方向分类,吉林省2025年度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生活垃圾分类部分)总体目标:
通过支持申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设,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3%。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吉林省2025年度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已通过指标文件下达。预算资金为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我省500万元预算资金已全部下拨。预算数500万元,执行数500万元,执行率为100%,具体执行情况详见表2。
表2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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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 城市 |
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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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数 (A) |
执行数 (B) |
预算执行率 (B/A×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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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朝阳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
长春市 |
140 |
14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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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吉林市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建设项目 |
吉林市 |
206 |
206 |
100% |
|
3 |
四平市生活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
四平市 |
144 |
144 |
100% |
|
4 |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 |
10 |
10 |
100% |
|
|
合计 |
500 |
5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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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依据《吉林省城市高质量运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说明如下:
1.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法分配方式,保留省级审批项目权限,采取专家评审等方式择优支持;
2.省财政厅下达资金预算指标文件;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格审核各地资金调拨申请,及时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报送拨款请示;
4.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尽快支出,完成设备采购;
5.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存在挪用情况;
6.预算资金通过指标文件全部拨付项目城市,拨付率100%;
7.督促项目城市及时将资金支付到项目单位,支付率100%。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省城市高质量运行奖补资金(生活垃圾分类部分)项目2025年总体绩效目标为通过支持申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设,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3%。
实际完成情况为通过支持申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设,更新改造老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截至2025年底,项目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均超过70%。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值:支持项目数量3个。
完成值:支持长春市朝阳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吉林市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四平市生活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等3个项目,补助资金已全部支付到位。
(2)质量指标。
指标值: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完成值:项目城市完成采购设备的验收工作,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指标值:项目完工及时率100%。
完成值:项目城市均按照时限要求完成设备采购工作,及时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值: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大于或等于63%。
完成值:项目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均超过70%。
(2)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值: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完成值:项目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值:市民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
完成值:项目城市市民满意度达到90%
三、偏离绩效指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预算执行率。
无偏离。
(二)绩效目标。
无偏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于项目资金执行率较低的城市,限制其下一年度继续申报省级资金补助项目或对其申报项目资格予以严格审查。绩效自评结果于3月底前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初审:徐德超
复审:滕龙
终审:高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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