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8号专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9 来源:甘肃省住建厅-厅发文件

建质2026〕27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甘肃矿区住房和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各专业工程监督站

现将《2026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18日



2026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夯实基础、提高品质、护航安全、提升效能”为主线,通过完善制度措施、开展专项行动、严格监督执法、强化科技赋能,不断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品质和施工安全水平,全力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一、夯实监督管理基础,强化源头治理

(一)完善监管措施办法。出台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准》并宣贯实施,修订更新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强化分户验收管理。完善城市更新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保障城市更新工作质效。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及其配套政策,修订我省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并宣贯实施。制定《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导则》,加强施工现场具体环节安全管理。

(三)强化检测、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结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我省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工程试验检测常用表格,升级全省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修订完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质量管理。

二、紧扣质量发展目标,深化品质提升

(四)持续提升工程质量品质。按照“十五五”时期质量发展目标,结合国家和我省质量强国、强省建设要求,围绕保障工程质量、打造品质标杆、发展企业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等重点,持续推进质量责任落实、风险防范化解、监管模式改进、技术标准创新、品质工程建设等工作,努力打造“政府引导推动、企业自主提升、行业对标赶超”的新格局。

(五)推动“好房子”建设。以贯彻落实《关于提升住房品质的意见》为契机,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大钢筋、预拌混凝土、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质量监管力度,督促项目严格执行建材见证取样和进场复验制度,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开展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防火性能检测。鼓励商品住房项目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宅的新期待。

(六)深化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持续开展城镇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管控和实体性能检测,加强监督抽测和验收监管,切实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聚焦已入住保修期内城镇住房,重点针对“堵漏裂臭”等问题开展年度专项整治,通过信访攻坚、技术攻关并结合危旧房、老旧小区改造等统筹落实,积极创建推广整治工作典型案例,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七)加快发展工程质量保险。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保险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建设单位投保住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险,探索建立“保险+技术服务+监管联动”的模式,探索推广外墙保温、屋面防水等特色保险,以点带面扩大工程质量保险应用。

(八)持续净化行业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以及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组织开展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能力验证考核,加强过程质量管控和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要求,依法严肃查处质量不合格和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市场、现场联动监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九)树立工程质量示范标杆。完成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表彰活动,扩大优秀企业、标杆工程的行业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质量月”活动,开展质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优秀工法学习推广、优秀施工工程观摩活动。

(十)加强民生项目监管。持续做好避险搬迁安置工程、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托育服务设施、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以及校外托管机构等民生领域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确保住宅相关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交付使用。

三、加大安全治理力度,保障施工安全

(十一)确保治本攻坚行动圆满收官。对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收官之年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提升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水平,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十二)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建筑施工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应急〔2025〕27号),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升第三方机构服务参与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的效能。聚焦重大隐患防治、危大工程管理、典型易发问题和事故防范,紧盯开复工、节假日、夏季汛期、冬期等特殊时期阶段,深入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严格危大工程全链条管理,规范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针对性做好气象和地质灾害等应对防范,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努力压减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典型事故。适时开展帮扶指导、暗访检查、集中督查,严格事故报告查处、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管理,开展安全条件动态核查。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量化评价管理,全面加强企业安全条件、人员配备、履职成效、监督检查等管理。

(十三)严格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实施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关键信息的数字化校验比对,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履职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班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结合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关键环节的专项检查,严查未落实班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未按规定检验检测、维护保养以及违章违规操作行为。

(十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以及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危大工程管理规定等宣贯学习就位运用,提升全员安全素养。进一步加强安管人员考试培训管理,修订增补考试题库和培训课件,突出对机械类安全员的现场实操考试。

(十五)强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流程,推动资格证书的互通互认,建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监管信息系统,全量归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信息档案。实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记分制度,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量化管理。加大对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行为。

(十六)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危大工程、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升全流程管理水平。加强学校、养老机构、托育机构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安全排查治理,提高排查整治质量。统筹做好扬尘噪声污染防治、危险化学品安全、工地食堂安全、职业健康等安全治理。

(十七)巩固安全重点整治成效。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实际,深入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落实动火作业审批、监护、验收等制度,强化建筑保温材料进场检测、施工质量管控和竣工验收把关,重点排查整治外墙保温系统不按设计要求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保温材料进场未进行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仍违规使用等行为。常态化做好在建高层建筑、既有建筑外墙改造施工、内部装修改造等项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和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密目式安全网安全监管,指导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监管。

四、强化监管效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十八)加强监督队伍建设。组织监督人员培训竞赛等活动,开展新上岗监督人员业务能力考核,提升监督人员能力水平。

(十九)加强智慧监管应用。督促积极应用“智慧质安”监管平台,将监督项目全部纳入监管平台管理,以信息化手段推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质转型。推动施工安全领域数字化监管升级,试点开展人工智能辅助安全隐患排查大模型,赋能监管提质增效。

(二十)协同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聚焦企业群众在工程开工、竣工验收阶段的办事需求,优化线上线下服务,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质量监督手续、竣工验收备案集成高效办理,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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