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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6年法治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5 来源:甘肃省住建厅-厅发文件

甘建法〔2026〕12号


各市(州)住建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甘肃矿区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兰州市城管委、嘉峪关市城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我省住建系统法治建设,根据《2026年甘肃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我厅制定了《2026年法治住建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6年法治住建工作要点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13日

附件

2026年法治住建工作要点

为在全省住建系统有效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根据《2026年甘肃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制定2026年法治住建工作要点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全省住建系统要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总抓手,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员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坚持学原著、悟原理,认真研读《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核心要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积极宣传展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最新成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住建系统走深走实。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全系统各部门党组要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一体推进。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按程序请示报告,按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深化依法行政,系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三)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基础制度落实。紧盯“关键少数”,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等制度。持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健全法治专门工作队伍管理制度,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制度。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打造具有标杆引领和可复制推广的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推动法治住建整体提质增效。

(四)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系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工作统筹谋划,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严格落实《甘肃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办法》,持续推动“一把手”出庭应诉。落实述法制度,切实发挥述法评议推动法治建设作用。

三、夯实法治根基,持续提升住建领域依法治理效能

(五)加快推进行业重点领域立法。围绕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紧密结合住建部“十五五”立法规划,全面落实省人大、省政府立法计划,加速推进甘肃省农房建设、城市供热用热、物业服务管理、城市更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等领域地方性法规出台。严格落实《甘肃省政府立法程序规定》,对施行时间较长的法规、规章及时开展评估与清理。

(六)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甘肃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全量、及时通过系统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七)全面落实行业普法责任。全面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全行业从业人员法治素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履职管理服务全过程,推动宪法、行政法和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常态化。广泛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积极打造住建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构建多层次立体化普法格局,不断增强普法精准性,有效推进行业法治宣传全覆盖。

四、提升执法质效,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质量的指导意见》,提高住建领域行政执法效能。强化执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事项清单,省级制定本领域执法工作规范指引。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对《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及其适用规则》的理解适用,防止执法畸轻畸重。强化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柔性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规范使用,进一步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

(九)持续强化全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学习宣传《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切实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聚焦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执法程序落实、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等重点进行评查监督。

(十)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分级分类培训职责,精心组织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确保每名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强化对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指导力度,通过举办全省住建系统依法行政培训、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案卷交叉互查、发布典型执法案例等方式,切实提升全系统行政执法队伍专业素养。

五、强化法治赋能,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十一)着力打造住建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着力巩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成效,推动公用事业服务“一窗联办、全程网办、并联审批”,持续提升水气热报装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行工程审批服务清单化管理,持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加力推进报装、开工、联合验收等工程审批领域“一件事”集成办理,推动形成更多可感可及的改革成效。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要素在全省范围内保持一致。

(十二)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审批、告知、反馈等程序,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落地,推动“扫码入企”全覆盖。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常态化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统筹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执法,有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十三)以法治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开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涉企政策措施管理,持续开展涉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清理,切实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筑牢风险防线,有效提高依法预防处置化解风险能力

(十四)防范化解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动火作业和保温材料、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等专项整治,常态化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持续加强消防审验监管,全面完成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市政设施运行安全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保障,健全应急管理制度体系,提高住建领域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十五)加强主动创稳和矛盾化解法治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主动创稳推进会精神,严格遵循信访“五化”“四到位”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住建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扎实开展“深化源头治理 化解信访矛盾”专项工作,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高效、和谐、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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