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报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填报的主要技术人员业绩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5〕210号),你单位签收后提出书面申辩,经研究,我部不予采纳该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6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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