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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施工许可相关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9 来源:河南省住建厅 -通知公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整改任务中的施工许可相关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挖湖造景”问题仍然存在。2020年9月国家《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督察发现,2020年3月至2022年8月,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办理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手续,违规建成好阳河湿地公园,违法占用耕地491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4亩,同时未经许可取用黄河水25万立方米,阻断黄河与好阳河连通,影响行洪安全。该项目还在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建设停车场、露营基地、观景栈道等旅游服务设施。2019年以来,新乡卫辉市天然资源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在唐庄镇侵占农用地202亩,通过共产主义渠违规取用黄河水,形成594亩人工湖“唐公湖”。

  二、整改措施

  对人工湖、人工湿地项目可能涉及的施工许可事项,按照职责严格把关,严格控制黄河流域以人工湖、人工湿地等形式新建人造水景观,严禁违背自然规律“挖湖造景”,限制盲目扩大景观和娱乐场地的水域面积。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推动施工许可规范、集成办理。2025年6月印发《河南省推进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要求各地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河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落实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集成办理,统一申报条件和审批流程,避免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体外循环。二是加强施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2025年7月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市政类人造水景观(人工湖、人工湿地)等项目审批管理,依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市政工程,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对该整改任务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5日,共5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验收组反映。

  联 系 人:张聪聪 皇杰

  联系电话:0371-66069901

  电子邮箱:hnjs68080801@163.com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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