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8号专查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6-01-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文件通知


根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2025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的通知》(桂环督办函〔20262号)的要求,现将2025年度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负责推动落实整改的问题共914个,涉及整改措施42项。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其中10个问题已完成销号备案,另有4个整改时限为2025年底,已通过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同意销号,正在开展验收公示。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持高位推进,压紧压实责任。一是高位推进整改。报请自治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审议全区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进展情况;落实自治区领导分片包干督导机制,定期邀请自治区领导

赴崇左等市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督导调研。邀请自治区副主席许显辉同志出席2025年全区城乡污水垃圾治理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2次向部分重点城市致信督导,高位推进问题整改。二是厅党组定期研究协调。厅党组(扩大)会定期听取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以来,厅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先后12次带队赴地市实地调研或开展专项会商指导服务,及时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三是强化工作部署考核。先后召开14次工作推进会,3次约谈、督办会,对整体整改工作和部分重点领域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白皮书,并将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等工作纳入各设区市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和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属地管理责任。

(二)加强指导服务,提升整改实效。一是加强顶层指导。编制印发《广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办法》《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管理手册》《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作手册》《广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技术应用指南》《深入推动广西2025年污水提质增效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全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方案》等文件,为基层治理工作提供明确技术路径。编制《推行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实施方案(20262028年)》,指导各地探索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试点改革。二是开展专题培训2次召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填埋场环境风险防控等业务培训,2次召开城镇生活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及项目资金申报培训,同时创新指导方式,组织召开3次片区讨论会,结合典型案例,具体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并优化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三是加强调研帮扶。委派6个帮扶组赴桂林、玉林、贵港、百色、河池、崇左6市开展城市生活污水治理驻点帮扶;赴14个设区市开展“一对一”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导服务;先后派出3批次专项工作组或技术专家组,对全区74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了多轮次的环境污染隐患排查与整改“回头看”;组织开展镇级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暗访调研;深入一线摸清底数、找准堵点难点,指导加快隐患问题整改。

(三)加强项目建设,持续补齐短板。一是加强项目谋划。组织召开地下管网普查分析会等会商会议,指导各市针对性谋划补短板项目,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库,实行滚动更新管理,累计谋划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储备项目超1500个。二是加快推动项目建设2025年,完成城镇(含镇级)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783公里,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72.35万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800/日,组织实施81个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召开全区重点行业拟建项目对接会,加强项目金融对接,拓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着力解决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落地难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美丽中国、美丽广西建设目标,持续巩固提升问题整改质效。一是举一反三、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改;二是持续推动补短板项目建设;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与日常监督管理机制,推广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手段,提升设施稳定运行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四是积极探索机制深化改革,推动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试点改革、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改革等,持续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垃圾治理工作强基固本,提升设施建设、管理水平。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128

  


附件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清单

一、基础设施短板明显问题(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问题第六大项)

广西基础设施欠账多、建设慢,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各地普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广西上报2020年设区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44.8%,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有5个设区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足30%。即便如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仍然存在较大“水分”。比如北海市上报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85.8%,号称全区第一,但挤掉工业废水的“水分”后,实际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50%。存在类似情况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还有41家,数量占比在30%以上。由于收集率过低,全区12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有23个处理水量负荷率低于70%35个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较弱,特别是对老城区管网建设问题重视不够。2018—2020年,全区共建设1888公里污水管网,仅有997公里建在老城区,加之管网错接漏接问题严重,无法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平均进水浓度未提升,部分污水厂处理负荷甚至下降。(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问题十六)

问题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同意销号。

该问题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负责推动落实的整改措施共7项,分别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中的整改措施序号73747576777879,其中73747779项已于对应措施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并于当年完成公示,其余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如下:

1.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75项)。编制印发年度建设计划,有序推进全区城镇生活污水管网新建、改造,截至2025年底,全区“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城镇(含镇级)生活污水管网新建、改造6209公里,完成“十四五”规划建设目标(5000公里),达到整改要求。

2.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76项)。截至2025年底,全区累计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36座,污水处理能力达701.7万吨,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1.29%,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8%以上,均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及整改目标要求(处理能力目标650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65%、县城污水处理率目标95%)。

3.加大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资金投入力度(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78项)。强化资金争取,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2021年以来累计争取获得6.96亿元中央资金、1.47亿元自治区PPP项目建设运营补助资金支持。

二、需持续深化整改问题(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问题第七大项)

近岸海域局部污染问题依然存在,2020年钦州市海水水质总体评价为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仅为70.6%,茅尾海海域5个监测点位只有1个达到环境功能区管理目标。(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问题二十二)

问题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同意销号。

该问题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负责推动落实的整改措施共2项,分别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中的整改措施序号97100,其中第97项已于对应措施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并于当年完成公示,第100项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如下:

加强茅尾海沿岸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积极推进防城港、钦州两市继续完善沿岸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截至2025年底,防城港市和钦州市累计完成536公里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茅尾海沿岸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持续达标排放。

三、崇左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大量污水直排左江等问题(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第十类)

自治区虽然明确提出管网建设要求,但督办措施失之于软,一些地市把督办考核当作“耳旁风”。崇左市管网建设严重滞后,2020年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6.7%,大量生活污水直排,黑臭水体“一填了之”,而城区唯一一座污水处理厂建成10年却长期负荷率不足40%2019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整改办分别致函督办崇左市委、市政府,却得不到重视,污水直排依旧。(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问题三十四)

问题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同意销号。

该问题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负责推动落实的整改措施共5项,分别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中的整改措施序号138139140141142,其中第138139140141项已于对应措施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并于当年完成公示,第142项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如下:

加大设施建设资金投入,逐年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宽污水治理项目资金筹措渠道;指导崇左市强化项目包装策划,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资金支持。2021年以来,崇左市累计6个污水、排水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资金支持,累计获补1.6亿元。顺利实施崇左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及城区管网工程PPP项目、城区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含江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等项目,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7万吨/日。2025年崇左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1.99%,达成预期整改目标(50%)。

四、北海市等地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环境风险突出问题(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第十二类)

2020年广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日,但无害化处置量仅有2.09万吨/日。一些规划处置设施建设进度滞后,《“十三五”广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及续建的45个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截至2020年年底尚有近1/3未建成。51座在役垃圾填埋场,有24座超量填埋,实际填埋量达设计处置能力的180%。填埋场大幅超量填埋及运营管理不规范,导致超量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得不到妥善处理,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58.2万吨,环境风险十分突出,各种环境违法问题也随之而来。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自20126月立项后,至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仍未建成。北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违规倾倒垃圾渗滤液至市政管网,2016年以来累计偷排量达53.56万吨。南宁市横州市(原横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不完全,垃圾渗滤液直排外环境,外流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浓度超出排放标准143.7倍。贵港市桂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长期闲置,伪造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假象,骗取治污资金。岑溪市马路镇中林村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存在垃圾露天焚烧污染环境问题。(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问题三十六)

问题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同意销号。

该问题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负责推动落实的整改措施共12项,分别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中的整改措施序号147148149150151152153154155156157158,其中第1471481491521531541551561579项已于对应措施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并于当年完成公示,其余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如下:

1. 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150项)。2021年以来,共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23座,新增焚烧处理能力2.03万吨/日。原“十三五”规划未完成的7个项目(如南宁双定产业园、北海焚烧厂等)已于2022年底前全部建成,新增处理能力7350/日。截至2025年底,全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3.59万吨/日,焚烧处理能力3.20万吨/日,焚烧占比89.14%,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

2. 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151项)。2021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1.82亿元,获得城镇垃圾处理设施PPP项目补助资金3556.8万元,拓宽投融资渠道。

3. 深入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应自治区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第158项)。一是完成问题整改。岑溪市马路镇中林村垃圾堆放点存量垃圾和危险废物于20215月全部完成清运处理。二是建立完善制度体系。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监管维护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广西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指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篇)》,指导各地建立完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的运行管护工作。指导各设区市印发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相关工作办法和方案,完善运行管理规范,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三是加快补齐设施设备短板,2025年组织实施81个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项目,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目前,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村民小组比例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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