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法治工作贯穿住建事业发展全过程,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采取的主要举措。
1.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夯实住建事业根基。一是推进重点立法进程。聚焦行业发展需求,推动修订《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立足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启动城市更新、历史文化保护立法前期工作。二是严格合法性审核。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全年对11件厅规范性文件和7件省政府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初审,确保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办理各类立法协调件58件,提出修改意见17条,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三是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围绕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等要求,组织对9部法规、10部规章、116件规范性文件、232件其他政策措施进行集中清理并公开清理结果,依法修订或废止3件,坚决破除市场准入卡点堵点。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深化执法监督整治。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指导19个基层部门整改22项突出问题,制定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规程,编制事项清单并开设“公示专栏”。组织全省评查行政执法案卷280份,评选优秀案卷10份,以查代训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创新监管执法模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完成率100%。在勘察设计、建筑业、质量检测等行业实施“信用评价+资质核查”综合监管,形成“筛查-整改-淘汰”闭环管理,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快形成。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开展资质审批专项治理,抽查744项审批事项;重拳整治“黑中介”与不法企业,移交28条伪造印章线索;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等项目53个,罚款783.51万元,注销“挂证”建造师483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
3.健全争议化解机制,筑牢法治保障防线。一是推进争议化解。全年办理被复议案件7件、被诉讼案件5件,全部维持或胜诉,做到及时答辩、出庭应诉,维护了各方合法权益。二是深化府院联动。与省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构建“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房地产风险处置中,对资不抵债项目推动破产重整,实现风险出清。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造价咨询、投诉举报等复杂专业问题处理中,组织法律顾问和行业专家共同研究回复意见,确保合法合规解决争议。全年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等工作百余次,为依法行政提供专业保障。
4.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氛围。一是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组织130名厅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全部通过考试。针对市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8000余人开展2次法治专题培训。二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全方位普法格局。在厅公众号、微博号“吉林住建‘小住’法治课堂”栏目发布12期普法视频。三是提升普法工作能力。组织开展“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形成工作经验,提出改进举措。组织全省500余名普法工作人员开展“八五”普法技能培训,6家先进单位交流普法经验,全面提升队伍素养。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一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成功修订,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工程造价管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是通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涉企行政检查从执法流程、文书制作到清单管理,得到全面规范。三是与省法院建立的“总对总”协调机制,为住建领域民事纠纷源头化解填补了制度空白。
工作亮点:我厅报送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典型案例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至中央依法治国办,行刑衔接工作制度被省司法厅编入优秀实践案例汇编,法治重要决定方案备案工作被省委依法治省办通报表扬。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立法系统性和前瞻性有待增强。部分重点领域立法进程与行业发展需求衔接不够紧密,如城市更新、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专项立法尚未完成,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下行业治理需要,城市管理执法缺乏专门法律法规支撑,地方实践探索常面临依据不足困境。主要原因:立法统筹协调力度有待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立法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二)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基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尚未完全养成,执法必要程序履行不够到位,存在简单执法、程序疏漏等问题。部分基层部门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涉企行政检查登记报备不够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够有力。主要原因:部分基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足,对他们的执法监督力度不够,还未形成有效震慑。
(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治工作力量配置不均衡,有些基层部门未设置独立法治机构,上下联动的业务支撑体系不够完善。法治工作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性不强,处理重大涉法问题、复杂法律争议的能力有待提升。主要原因:一些基层部门对法治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对法治工作人员的培养激励和教育培训机制还不完善。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高位推动、狠抓落实,确保全年法治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年组织2次法治专题学习会,带头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带动班子成员和全厅干部强化法治思维。二是深化法治实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吉林住建事业实际紧密结合,在城市更新、建筑市场监管等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吉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厅重点工作清单,推动法治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实“四个亲自”要求,亲自部署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亲自过问重大立法项目,亲自协调执法监督难点问题,亲自督办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整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将法治建设责任层层传导至市县部门。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升立法质量和针对性。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出台《吉林省城市更新条例》《吉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加强立法调研和论证,提高立法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定期开展文件清理,确保法规制度与上位法、改革发展需求相适应。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202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持续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加大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力度,降低复议诉讼风险。动态更新行政执法、涉企行政检查等事项清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政执法智能备案管理改革。
(三)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制定诉调对接工作方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健全法治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专职法治工作人员。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推动法律顾问深度参与重大决策、重大争议处理等工作,筑牢法律风险防控屏障。
(四)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培训,重点提升程序意识和专业能力,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优化网络普法方式,围绕加装电梯、地下管网改造等城市更新重点任务,推进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时抓好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26日
初审:郝根根
复审:刘书
终审:张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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