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海南坡博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进行风险警示的通报
各市县住建局,各建设单位:
为加强工程款支付担保风险防范,我厅通过建设领域工程担保及保险综合服务系统数据比对分析,发现部分企业不符合《海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要求,经约谈提醒,仍有10家企业未整改或不符合整改要求,现予以风险警示,通报如下:
一、海南坡博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海南中铂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被约谈后未整改,根据《海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在建设领域工程担保及保险综合服务系统撤销建档。
二、河南华诚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山西上仕建设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海南正融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海南禾凡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海南信达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海南融泰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海南建保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河南科建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等8家企业报送的整改资料不完善或无法查证,无法反映其经营状况(详见附件),根据《海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在建设领域工程担保及保险综合服务系统标注异常。
三、标注异常的企业在公示3个月后,已完成整改的可申请取消标注,在建设领域工程担保及保险综合服务系统提交相关资料核验,经核验合格的取消标注并停止公示。
附件: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人风险警示企业名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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