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京津冀工程建设标准领域协同发展,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公布2024年度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牵头,会同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组织北京绿动瑞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建工数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完成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经京津冀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T29-204-2026,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29-204-2021)同时废止。
本标准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在天津市实施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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