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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撤字〔2026〕1号

发布时间:2026-01-23 来源:住建部-行政处罚

吴杏花:

经调查核实,你在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浙江博邦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山东天石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嘉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5〕123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应当撤销你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鉴于你已注销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对你作出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6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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