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全区建筑材料价格信息采集
服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全区建筑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及发布服务,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企业参与比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 年全区建筑材料价格信息采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建立建筑材料信息价采集渠道网络,覆盖区内、区外
厂商及经销商报价,核算运输费用(重点边境县、乡镇),标注材料品牌、产地及价差;
2.分类采集建筑材料价格信息,涵盖建筑、安装、市政、装饰等六大类材料及人工费用;
3.通过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按月发布价格信息并做好释疑工作;
4.服务周期:1 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须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4.熟悉西藏自治区及区外建材市场,具备建筑材料价格信息采集能力;
5.在西藏自治区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信用记录良好。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须提供委托书原件);
3.具备建材价格采集能力证明或价格采集成果文件证明(至少 1 项);
4.专业人员名单及证书;
5.税收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近半年);
6.无违法记录及未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报名及文件递交
1.报名时间:2026 年 01 月 21 日—01 月 23 日(工作日
9:30-18:30);
2.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1 月 23 日 18:30;
3.报名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热西路 1 号(西藏自
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 208
室);
六、评选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从企业资质、服务方案、业绩经验、本地化能力、报价合理性等方面评审,择优确定中选企业。
七、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需密封并标注“信息价采集服务比选+企业名称”;
2.企业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参选资格;
3.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
联系人:于女士,联系电话:0891-6833422
附件:
1.《报名表》
2.《比选评分标准》
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
2026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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