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发展,健全我省工程计价体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房屋建筑加固工程造价,保障工程安全质量、提升投资效益,推动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2015)230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贵州省房屋建筑加固工程计价定额》(2025版)(以下简称“2025版加固定额”)。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局共同审定,予以发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版加固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的结构加固工程,包括房屋建筑结构损坏修复加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性提升加固,房屋建筑使用性能改造加固,以及构筑物加固、施工缺陷补强加固等。
二、2025版加固定额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三、2026年7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或已发出招标文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其计价办法仍按合同约定或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2025版加固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的参考。
五、2025版加固定额各要素价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实施动态管理。
六、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2025版加固定额监督管理工作,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工作。各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执行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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