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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推荐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2 来源:河北省住建厅-政策文件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做好2026年全省第一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推荐工作,按照国家和我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申报三星级标识应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要求,申报二星级标识应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8427要求。项目应已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工业建筑项目申报二、三星级标识应符合《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要求,且应正常运行管理一年以上。

  (三)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项目申报二、三星标识应符合《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要求,且应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

  各类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二、初审要求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初审,主要审查内容如下:

  (一)申报单位和绿色建筑项目是否满足国家和我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程序;

  (三)申报项目是否有知识产权纠纷,是否存在项目成果归属争议;

  (四)申报项目是否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相关政策规定;

  (六)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

  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对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逐条审查项目达标和得分情况。

  三、推荐要求

  请各市全面梳理本地区具备申报要求、具有申报意愿的二、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指导项目规范提交申报材料,并形成初审意见,于1月2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电子材料(光盘或U盘)邮寄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联系人:李  坦  0311-87801365

  绿 标 中 心 联 系 人  :肖兴华  0311-87904615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01号


附件:1.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推荐材料

2.工业建筑项目标识申报材料

3.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标识申报材料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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