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调研的函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造价咨询、建设、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更好地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加强行业监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正组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修订调研工作。为充分反映我省行业实际与发展需求,现面向全省相关市场主体广泛开展工作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市场竞争力、从业人员结构、业务开展模式等方面的现状,以及在市场化改革、数字化转型、全过程咨询推进、企业管理等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根源剖析。
(二)针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总体方向及具体条款的修订建议。需列明原条款内容、修改建议及详细理由,建议应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聚焦行业发展痛点难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请各单位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及业务实践,深入梳理行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广泛听取内部相关部门及从业人员意见,确保反馈内容真实反映行业诉求。
(二)内容详实,论据充分。提交的意见建议需观点鲜明、数据准确、案例具体,尤其是针对具体条款的修订建议,需清晰说明修改理由及实践可行性,为两部规章修订提供有力支撑。
请于2025年11月24日前,将调研书面材料及《修订意见反馈表》(见附件)反馈至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我厅将汇总梳理后形成我省调研报告统一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联系人:肖斌斌;联系电话:65346894;邮箱:zjk_dez@hainan.gov.cn。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修订意见反馈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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