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四川省陆陆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建办市函[2018]11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经查,四川省陆陆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建设工程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四川省陆陆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建设工程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附件: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3月1日
| 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 1 | 四川省陆陆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 2 | 四川瑞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 3 |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 4 | 河南省荥阳兴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 5 | 河北大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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