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千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2026年9月检查发现,你公司检测场所、人员、设备等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现责令你公司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问题整改,并在完成整改后向我厅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重新核定符合资质标准前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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