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9号)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河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反馈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人:宋甜甜 0311-87805113
邮 箱:chengjianchu@hebmail.gov.cn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01号
附件:河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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