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科函〔2026〕53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暨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晋建科函〔2026〕174号),各市积极开展了工程造价咨询“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省厅对各市“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重点对企业管理、市场行为等情况进行了核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厅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等要求,严格按程序组织检查,本次检查随机抽取在我省承接造价咨询业务的278家企业共670个咨询成果。其中,地市检查了245家企业604个成果,省厅抽查了33家企业66个成果。主要检查内容为企业制度建设、造价师执业行为、业务操作程序、档案管理、咨询业务成果质量等。受检企业均高度重视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主动提供迎检材料,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能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企业制度建设、造价师执业行为等情况较好。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成果质量共性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方面
1.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缺失或内容不完整。部分项目未编制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或虽编制了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但内容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未明确人员配置与分工、缺少时间节点及进度安排、未说明采用的价格信息及使用软件、未明确编制范围、审核制度等。
2.计划与实际执行不符。部分项目计划时间节点与合同约定或实际交付时间存在冲突。
(二)质量控制与复核程序方面
校审记录缺失或不完整。部分项目未能提供《造价咨询项目校审记录表》,或校审记录内容不完善,审核内容未填写。
(三)成果文件内容与格式方面
1.编制说明深度不够。部分成果文件编制说明中未明确编制范围、工程概况,未说明图纸答疑或会议纪要等相关情况,对材料市场价确定标准、不可竞争费取费标准等未作详细说明。
2.报告正文内容不完整。部分成果文件报告正文中未阐述审核范围、审核原则、审核方法、主要问题等必要内容;部分报告缺少工程概况、审核依据、核减明细说明。
3.表格内容缺失。部分成果文件缺少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增值税计价表、材料暂估单价及调整表、暂列金额明细表、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等。
(四)工作底稿与过程资料方面
1.工作底稿缺失或不全。部分项目无工作底稿或内容不齐全,缺少工程量计算书(纸质版或电子版)、询价记录、现场勘察记录、双方核对过程资料、设计交底或会议纪要等。
2.询价及价格确定依据不足。部分项目的暂估材料价、暂估设备价无询价记录或支撑资料;材料价格审核依据不充分,未形成有效市场考察记录。
(五)存档资料与档案管理方面
1.存档资料不完整。部分企业存档资料缺少合同或协议、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工作底稿、承包单位提交的结算书(仅有封皮或无盖章)、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工程变更及索赔资料等。
2.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企业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台账、电子存档体系;存档资料未形成成套体系,目录不全面、未编码。
(六)资料交接与回访总结方面
1.资料交接手续不完善。部分企业资料收集整理、交接退还等手续办理不齐全,部分咨询资料存在缺失。
2.回访与总结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到位。部分企业未建立回访与总结制度;或回访记录内容不齐全,未填写服务评价结果和意见,无委托人签字盖章。
三、有关要求
一是各市住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存在成果质量问题的企业,要加强指导服务,切实提高企业成果编制质量。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检查出的各项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规范经营行为,严格落实质量控制制度,切实提升造价成果文件质量。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22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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