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8号专查

建督撤字〔2025〕112号

发布时间:2025-12-12 来源:住建部-行政处罚

张宏宇:

经调查核实,你在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其他单位,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5〕64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5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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