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增强建造创新能力,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参加2025年度成果评审的项目须为已立项的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
(二)项目执行单位在计划时间内完成《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表》中所列全部新技术内容,工程质量达到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且必须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示范工程项目须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新技术六项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2025年度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请表(PDF扫描版);
(二)2025年度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
(三)示范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四)示范工程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五)成立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及课题小组的文件和成员名单;
(六)课题组对新技术实施方案论证的会议纪要;
(七)新技术应用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
(八)“示范工程”的技术总结及单项新技术应用总结(内容包括关键技术的施工方法、创新点、保证质量的措施、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成效、体会及建议等);
(九)新技术涉及的建筑材料、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相关试验报告;
(十)工程质量证明(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对整个工程或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证明);
(十一)经济效益证明材料(需有建设单位盖章);
(十二)新技术应用的施工过程记录(照片、视频等);
(十三)与新技术应用有关的其他资料(通过示范工程总结出的技术规程、工法等)。
三、申报程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将符合2025年度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条件的项目,向所属县(市、区)、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成果评审申请,经县(市、区)、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同意盖章后方可报送。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逾期不再接收申报资料。(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传至电子邮箱:jst.dl@guizhou.gov.cn)
四、评审办法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专家评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示后,批准公布2025年度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结果。
各申报单位要按照新技术示范工程验收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不断提高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水平,推动建筑业新技术发展。
联 系 人:刘娟 联系电话:0851-85360078
邮 箱:jst.dl@guizhou.gov.cn
附件:1、2025年度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请表
2、2025年度贵州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项目汇总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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