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5-39559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 | 2025-11-20 |
| 文 号 |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省住建厅关于修改《湖北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11-21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全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决定对《湖北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实施细则》(鄂建设规〔2024〕8号) 作如下修改,请遵照执行。
1.将“一、组织分工”中“相关培训工作由经省厅认定的培训机构负责”修改为“相关培训工作由经省厅备案的培训机构负责”;
2.将“六、继续教育及复检”中“参加经认可的培训机构按照相关教材、大纲和学时要求组织的继续教育”修改为“参加经备案的培训机构按照相关教材、大纲和学时要求组织的继续教育”。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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