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清理、增选与续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1 来源: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清理、增选与续聘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及评标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4年第26及《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藏政办函〔202148号),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管理,提升评标专业性和公正性,现就2025年度专家库清理、增选与续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专家资质与动态管理

一)全面清理专家库重点核查在库专家是否满足(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4年第26号)第六条核心条件(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8年以上专业经验、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对资质不符、信息不实、以及符合(藏政办函〔202148号)第四十八条等规定清退情形的专家,予以清退

  

二)增选与续聘专家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法人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自愿参加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评标活动,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和我区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和评标专家管理规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经所属法人单位审核、推荐,均可申报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

1.从事房屋市政领域工作满8年,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注:同等专业水平指从事相关领域满12年且中级职称满5年或国家一级执业资格满5年),申报专业须与职称、执业资格及从业经历一致

2.聘用时,年龄未满65周岁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3.熟悉国家、地方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熟练掌握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评标系统操作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评标专家专业分类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316号),评标专家专业分为工程、货物和服务三个类别,并实行三级管理(一级、二级、三级专业)。结合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际,我厅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业分类标准》(详见附件),共筛选出一级专业15项、二级专业54项、三级专业394项。

在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的申报、审核、入库及评标专家抽取应用环节,均严格以本通知附件所列的评标专业分类标准为准。招标人在组建评标委员会和抽取评标专家时,不得选取本专业分类标准范围之外的评标专家。

  

三、新增全员培训考试机制

所有在库专家(含资格状态正常者)、新增选及续聘申请人员,均由地(市)住建局集中组织不少于24学时的培训,内容涵盖国家26号令新规、电子评标系统操作、廉政纪律及串标围标案例剖析。培训结束后由地(市)住建局组织闭卷考试(试题由自治区住建厅统一命题),重点考核法律法规、电子评标技能及实务能力。未通过考试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合格名单经自治区住建厅复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入库或续聘。

  

、工作流程与时限要求

  

(一)清理与申报(2025930日前)在库专家自查更新信息;新增及续聘申请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管理系统提交增选和续聘申请,地(市)住建局同步完成资格核查与清退。

(二)培训考试(20251015日前)地(市)住建局组织实施。

(三)审核入库(20251115日前)地(市)住建局完成资格审查与清退并形成新增、续聘、清理评标专家名单报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住建厅完成资格复核、公示及入库工作

  

、工作要求

  

一是地(市)住建局对培训考试质量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培训考勤及成绩建立专家电子档案,作为续聘核心依据

二是增选和续聘申请人应当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准备各项材料,核对申报信息,确保申报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无遗漏事项。续聘申请人,在原聘期内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按变更后的信息申请续聘。

三是申报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要求本人亲自办理,不受理委托代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是申请人上传的职业资格和注册信息(包括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发证地人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应以扫描清晰的PDF格式为准(对于职称证书,凡未同时提供由发证地人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以及对于注册证书,未提供官方注册信息查询渠道或有效验真方式的,一律不予认可)。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蓝色背景证件照片,符合制作证件及身份识别需要,要求人像清晰,无变形。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业分类标准》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820

  


联系人:格顿

联系电话:0891-6833422

附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业分类标准.xls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
挂网项目
各地区每日挂网项目汇总
西藏GTB业绩专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