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参照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5年度贵阳贵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25-2026年度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非省级财政负担单位的在册职工、省级财政拨款单位的聘用人员,以及中央驻黔单位的职工。(2025年新参加工作、调入职工办理开户业务,不参与年度基数调整)
二、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均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三、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四、缴存基数
(一)缴存基数上限
2025—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5392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094元。
(二)缴存基数下限
2024—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9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
(三)缴存基数组成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五、办理流程
(一)数据填写
各单位应当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如实准确填写附件1。同时,各单位应当将基数调整情况在内部公示,经公示无误后再上传。严禁故意修改表格中的公式。
(二)上传材料
2025-2026年度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审核表(PDF或图片加盖单位公章、excel表格)。
(三)审核流程
发起缴存基数调整流程并上传资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保障处网上审核→按审核后的金额在网上或线下银行柜台办理缴存。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可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相关通知、表格,网址为:http://zfcxjst.guizhou.gov.cn/zwgk/xxgkml/zdlygk/zfbz/。
(二)此次调整工作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上“单位业务大厅”完成。
(三)对于未开户的新参加、调入职工,应填写附件2,在网厅上传相关材料,办理开户业务。
(四)基数调整办理时间为2025年8月1日开始,原则上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本次调整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开户调基政策咨询) 张艾琳 85360157
王红宇 85360073
(网厅系统操作咨询) 严璐君 85360092
(网厅系统技术咨询) 顾 尧 85360040
附件1:2025-2026年度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审核表
附件2: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新参加工作、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审核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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