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冀建撤字〔2025〕11号)

发布时间:2025-08-20 来源:河北省住建厅-政策文件

河北联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你公司通过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换领升级事项,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换领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编号:D213555705(临))。2024年11月22日,你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通过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延续(证书编号:D213555705)。后续监管执法中,发现你公司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系在未履行行政许可程序情况下非法取得。我厅于2025年8月8日委托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你公司送达了《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冀建告字〔2025〕20-2号),告知了拟作出的处理意见。你公司已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决定撤销你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换领升级、延续行政许可。因资质撤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你公司承担。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公司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20日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
挂网项目
各地区每日挂网项目汇总
西藏GTB业绩专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