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精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建议,信封或邮件标题请注明“《浙江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意见建议”,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 51 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设计处,邮编:310005,电子邮箱:zjsjst@foxmail.com。
附件:浙江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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