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30 来源:甘肃省住建厅-厅发文件

甘建函〔202527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甘肃矿区住房和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林业局,嘉峪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环境卫生总站、林业和草原局,有关企业单位:

今年6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6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省安委办、住建部关于开展 2025“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安排,为组织做好2025年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住建等部门及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一并抓好落实。

一、认真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宣贯,积极通过各类媒体、网站、公众号等平台,以发表理论文章、评论言论、实践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阐释,深入宣传、学习、领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精髓要义,通过多种形式领学促学,形成干部职工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深入分析研判安全形势、问题隐患特点和事故情况,及时研究分析和调度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紧状态,压紧靠实安全责任,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上水平,坚决稳控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

二、广泛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一)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加强与本级安委办等部门工作衔接、协调联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片,面向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开展形式丰富多样、内容喜闻乐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结合行业领域工作特点和地区单位工作实际,制作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宣教产品,编印发放安全宣传画册、安全应急手册、安全倡议书、安全知识卡片、明白纸等,通过专家解读、普法宣传、安全宣讲、视频展播等方式,展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员安全责任规定、应急处置和逃生知识常识,突出对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的常识普及教育,讲解安全隐患的成因、辨识方法、处置措施和逃生技能,提升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处置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多措并举推进安全文化创建。

(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聚焦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关键岗位人员能力提升,针对作业人员工作特点和危险因素,结合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要求,开展应知应会培训、岗位练兵比武、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研判梳理典型易发和群众身边常见的安全问题隐患,强化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学习运用,突出安全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要求,针对性开展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安全技能教育培训,督促保障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检查、隐患排查重点、要点,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应急处置、逃生疏散等工作要求,提升从业人员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和强烈愿望,提升依法履责的能力。要持续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强化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教育,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动火作业社会监督。扎实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从业人员培训,提高能力和素质。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信息员工作培训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培训,提升各级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针对性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事故案例复盘解析、处罚追责问责溯源等警示教育片,增强场景代入感,以案示警、以案释法,推动全员安全责任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三)开展应急演练和观摩交流活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和年度计划,围绕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险等环节,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模拟和综合演练等形式,开展贴近实际、高效实用的应急救援和疏散逃生演练,检验、磨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针对行业领域安全需求,开展安全生产观摩交流、科普宣传和多层次体验式宣教活动,展示推广机器人、无人机、智能探测感知设备及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应用,鼓励开展隐患排查新技术、新设备、新系统的研发创新应用,推进人工智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等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普及,全方位、多层次扩大安全生产宣传面、影响力,以科技力量赋能安全生产。

三、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统筹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围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城市市政设施安全运行、重大市政及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涉灾风险隐患排查、城市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安全防范、城市危旧房改造、农村危房(抗震)改造、自建房安全监管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结合汛期安全实际、安全形势和问题隐患特点,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深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扎实开展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和行业部门监督检查执法,动态发现消除问题隐患,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健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支持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发现报告安全问题隐患,争做安全生产吹哨人,落实奖励规定,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性。

(二)深入开展指导帮扶服务。认真梳理中央和省级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省住建厅历次安全督查、暗访检查反馈问题,分析典型问题和问题多发的企业单位以及群众身边潜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纳入重点监管事项和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强化精准检查执法,同时按照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结合安全生产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及“两轻一免”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对主动发现消除问题等情形的企业单位按规定免于、从轻、减轻处罚,对力量薄弱、工作滞后的企业单位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帮助企业单位形成风险清单、建立隐患地图、落实整改要求,促进企业单位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强化安全生产激励惩戒管理。对问题多发、屡改屡犯、情形严重的企业单位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安全生产月期间仍然问题多发频发、发生事故的企业单位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实施处罚,对问题隐患、执法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发挥典型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规范工程参建各方施工安全行为。对主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具有创新做法、特色活动的企业单位,要及时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落实安全生产激励制度措施,在相关评奖评优等方面按规定给与倾斜支持。

各地住建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及时掌握和调度工作,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市级住建等部门于627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联系方式:邵旭辉

联系电话:0931-8929759

    箱:1535149336@qq.com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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